各镇、乡(办事处):
根据县政府《关于开展玉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》(玉政发[2007]32号)和全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会议要求,各镇、乡(办事处)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,落实普查人员,以保障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为更好地推动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,落实普查工作的组织保障,请各镇、乡(办事处)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基本情况,报送到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普查办联系电话:87223132,87259090,87259010;
传真87221556,87259024;
联系地址:玉环县城关广陵路县图书馆四楼。
附件:各镇、乡(办事处)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(略)
玉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